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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:2022-08-11
為深入推進規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規化建設,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,近日,東營市紀委監委出臺《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“八小時以外”監督辦法(試行)》,明確負面清單、監督方式、問責規定等內容,從嚴從實強化紀檢監察干部“八小時以外”監督。
涵蓋4個方面,明確行為“禁區”?!掇k法》列出“八小時以外”負面行為清單,從對黨忠誠、社會交往、家風家教、日常生活4個方面提出嚴禁存在的26種行為,對執紀者要求更嚴、標準更高,如禁止傳播未經核實的信息,禁止因私為企業站臺,禁止在交往中盛氣凌人、口大氣粗等,著力培樹紀檢監察干部良好形象。
探索7種方式,力求監督實效。實施盯緊責任監督、落實報告監督、加強談話監督、探索聯動監督、開展回訪監督、推動家庭監督、拓展社會監督“七項監督”,從主管領導、干部個人、監督機構、工作對象、家屬子女、所在社區、相關執紀執法單位等監督角度,構建立體化監督體系,切實掌握紀檢監察干部“八小時以外”有關情況,督促干部真正做到慎獨、慎微。
用好“四種形態”,嚴肅問責追責。嚴肅查處違反《辦法》規定的行為,對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及首次違規且情節輕微的,及時采取提醒談話、約談等方式予以警示;對雖不構成違紀,但造成不良影響或多次違規的,視情予以通報、誡勉或調離紀檢監察崗位;對涉嫌違紀或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的,嚴肅追究紀律或法律責任。(東營市紀委監委)